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18日,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公司已于2010年1月12日与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海际大和证券”)签署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际大和证券担任本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4号)文件核准,并已于2010年10月发行完成。海际大和证券指派计静波、周春发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本公司的保荐职责,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1、计静波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曾任职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曾担任宏润建设(002062)、同洲电子(00205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2、周春发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曾任职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曾担任金鹰股份(600232)2006年度可转债发行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以及辽宁成大(600739)、大唐电信(600198)、银基发展(000511)、华润锦华(000810)、浙江广厦(600052)等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