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11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广东鸿图章程修正案》将于2010年11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将于2010年11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