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农业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农业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文件,同意我公司生产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Ⅱ)(OZK/93株),批准文号:兽药生字(2010)310017029号,兽药产品批件文号有效期为2010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18日。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Ⅱ)(OZK/93株)是公司原产品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ZK/93株+OS/99株)、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S/99株)的补充产品。公司取得该批准文号后,将进一步完善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的产品结构,该疫苗的生产销售对公司本年度及今后经营业绩提升将有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