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公告编号2010-008),于2010年3 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增加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0-014)并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247,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000万股的66.9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德良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其中第8和第10项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或事项: 1、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6、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会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孙德良先生、傅智勇先生、吕钢先生、童茂荣先生、於伟东先生、寿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黄庆平先生、蔡宁先生、李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孙德良先生:60,252,1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8%。 (2)傅智勇先生: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3)吕钢先生:59,863,29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6%。 (4)童茂荣先生:60,242,9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2%。 (5)於伟东先生: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6)寿邹先生:60,252,1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8%。 (7)黄庆平先生: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8)李蓥女士: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9)蔡宁先生: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9、会议以60,247,578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会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俞锋先生、朱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朱炯先生: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俞锋先生:60,247,57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上述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小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