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0年5 月 20日以电话、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 2010 年 5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4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金智智能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葛宁、冯伟江、叶留金、丁小异、贺安鹰回避表决,董事金勇及独立董事吴应宇、陈枫、张洪发表决同意。 同意公司与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收购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东大金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625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52%),每 1元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 1.8 元,计 2,925 万元。 《关于收购金智智能股权的公告》详见 2010年 5月 28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 5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