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1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0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张亦斌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9,728,602.0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0]4096号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10年9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2010-40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