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1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29,728,602.07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