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6月17 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6个月,即从2010年6月18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 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已用自有资金22,000万元归还募集资 金,上述资金已经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 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