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和会议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7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2日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截至2010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出席会议,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参会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0年 10月 2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位置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位置填“√”。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