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9,952,3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11%。 持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为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不超过42,488,092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25日。 一、公司股份概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 325,350,246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7900 万 股,并于 2006 年 11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404,350,246 股。 公司于 2007 年 4 月实施了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404,350,246 股 为基数,每 10 股送 3 股红股并派 1 元现金红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525,655,319 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5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于 2008 年 1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增发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625,655,319 股。 公司于 2008 年 5 月实施了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625,655,319 股 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5 股并派 1.6 元现金红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938,482,978 股。 公司目前股份总额为 938,482,978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47,180,078 股。公司董事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王培凤、颜棠,监事吴明凤、门雅静、 李爱红及董事会秘书王进刚等 10 名自然人股东共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169,952,3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1%,可以自 2010 年 11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 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单秋娟、孙 勇、秦丽华、 杨宝坤、王培 凤、颜棠、吴 明凤、门雅 静、李爱红、 王进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自本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满 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自愿将所持有 的不低于 20%的公司股份,以每股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孚日控股。除向孚 日控股转让该部分股份外,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 前述自然人严格履行承诺,在本公司股票 上市 36 个月内未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未由本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自然人与孚日控股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 1 元的价格 向孚日控股转让其所持有的 25%的股份, 但由于孚日控股不具备实施要约收购的 条件,孚日控股于 2008 年 5 月 31 日与 前述股东签署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终 止股份转让。本公司和孚日控股认为该等 情形不构成前述股东对其所做承诺的违 反,也不构成前述股东基于承诺事项而对 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侵害。 有关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 2008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撤销收购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 公告》(临 2008-038)。 2008 年 7 月 18 日追加承诺:本人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人所 持有孚日股份的股份自 2009 年 11 月 25 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至2010 年 11 月 24 日。 严格履行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2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9,952,36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8.1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0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备注 1 单秋娟 44,394,449 44,394,449 副董事长、财务总监 2 孙勇 33,355,313 33,355,313 董事、总经理 3 秦丽华 24,314,645 24,314,645 董事 4 杨宝坤 22,934,754 22,934,754 董事 5 王培凤 14,560,236 14,560,236 董事 6 颜棠 13,385,014 13,385,014 董事 7 李爱红 6,042,972 6,042,972 监事 8 门雅静 5,662,312 5,662,312 监事 9 吴明凤 4,425,171 4,425,171 监事 10 王进刚 877,500 877,500 董事会秘书 合 计 169,952,366 169,952,366 说明: 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因此公司现任董事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王培凤、颜棠,监事吴明凤、门 雅静、李爱红及董事会秘书王进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不超 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2、现任董事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王培凤、颜棠,监事吴明凤、门 雅静、李爱红及董事会秘书王进刚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限制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 也不存在对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