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秋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仪修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7,162,852,833.00 6,794,714,109.00 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662,149,840.00 2,530,129,808.00 5.22% 股本(股) 938,482,978.00 938,482,978.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2.84 2.70 5.19% 2010 年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 年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10,417,696.00 22.31% 3,110,480,997.00 3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244,950.00 37.08% 131,768,864.00 40.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78,903,404.00 42.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 - 0.51 41.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25.00% 0.14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25.00% 0.14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 0.46% 5.08% 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72% 0.68% 4.65% 1.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790,659.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04,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615.00 所得税影响额 -3,704,068.00 合计 11,112,206.00 -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9,8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9,699,889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4,049,83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 3,565,509 人民币普通股 海通-中行-富通银行 3,167,44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42,1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振荣 1,884,790 人民币普通股 石桂元 1,554,100 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丰收十五号 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1,0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兴业新股 信贷2 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增加37%,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相应的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5%,主要系增加了对埃孚光伏的投资和确认埃孚光伏的投资收益。 3、工程物资减少68%,主要系孚日光伏将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43%,主要系孚日光伏将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同时增加了新的设备安装。 5、应付账款增加33%,主要系公司采购棉花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6、预收账款减少34%,主要系期初预收货款已结算,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增加50%,主要系公司预提运费、广告费等费用所致。 8、应交税费增加31%,主要系孚日光伏设备进项税抵扣增加所致。 9、营业收入增加33%,主要系公司在本报告期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渠道所致。 10、销售费用增加50%,主要系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了运费、广告费、装修费所致。 11、财务费用增加63%,主要系贷款利率上升,资本化利息降低所致。 12、投资收益增加2994%,主要系本公司投资的埃孚光伏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2066 万元,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33 万元, 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40%,主要系公司控制成本、增加收入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第一大股东和公 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孚日控股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08 年7 月18 日,接到孚 日控股出具的承诺函:“本公司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公 司所持有的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 年11 月25 日起继续锁定两 年至2011 年11 月24 日。本公司拟受让孚日股份实际控制人孙 日贵先生于2009 年11 月24 日后转让的股份,该拟受让股份以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豁免为实施前提,将一并锁定两年至2011 年 11 月24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先生承诺:本人自孚日集团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孚日集团股份,也不由孚日集团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本人 承诺在孚日集团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后一个月内,本人自愿将 本人持有的孚日集团中的不低于20%比例的股份,按照1 元/股 的价格转让给孚日控股。2009 年11 月24 日,公司上市已满36 个月,孙日贵先生为履行公司上市前所做的承诺,与孚日控股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孚日股份25%的股权共 33,057,900 股转让给孚日控股,转让价格为1 元/股。截至2009 年12 月22 日,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孙日贵先生 所持有的股份继续锁定至2011 年11 月24 日。 在报告期内第 一大股东和公 司实际控制人 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单秋娟、孙勇、秦丽华、杨宝坤、王培凤、颜棠,监事 吴明凤、李爱红、门雅静及高级管理人员王进刚于2008 年7 月 18 日出具承诺函:本人作为孚日股份的股东,承诺本人所持有 孚日股份的股份自2009 年11 月25 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至 2010 年11 月24 日。 在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履行上述 承诺。 3.4 对201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30.00% ~~ 50.0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 度的预计范围 预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保持稳定增长,净利润增长幅度在30%-50%之间。 2009 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8,157,728.8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逐步企稳回暖,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态。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