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5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孚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的通知,孚日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05,73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质押给华商银行,用于其在华商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 孚日控股于2010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为孚日控股解除前次质押给华商银行的105,738,800股后,重新办理的质押登记。 孚日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1,666,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目前已质押155,738,800股,累计质押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6.59%,其中5000万股于2009年4月1日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尚余35,927,369股未质押。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