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 年4 月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明凤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本公司2009 年度净利润109,661,585.57 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6,158.55 元后,确定本公司2009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1,261,496.62 元。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六、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以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