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第30号公告,经审核认定的第十七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中,公司技术中心获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公司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可以享受科技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 公司通过了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体现了公司在研发领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将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技术开发力度,提高公司竞争力。该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