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2010年6月3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公告如下: 1、2007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07年12月27日刊登于巨潮网上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刊登于《证券时报》上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为:2007-066。 公司第三届第八次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07年1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2007-06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07年12月27日刊登于巨潮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2、2008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 馈意见及其下发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事项备忘录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修改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修改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8年7月15日巨潮咨讯网上的临时公告。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08年8月7日,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43。 4、2008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55、2008-056。 5、2008年10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08年8月25日,行权价格为24.34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24.34元的价格认购一股公司股票。公司授予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基准数量如下: 姓名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占计划总量的比例 白懋林 70 4.34% 张文 21 1.30% 应广东 70 4.34% 刘泽华 70 4.34% 牛宜美 35 2.17% 陈昭军 35 2.17% 苏秉芬 35 2.17% 李纪飞 35 2.17% 陈凤亭 21 1.30% 陈文俊 35 2.17% 小计 427 26.50% 其他激励 对象 167人 1184.4 73.50% 合计 1611.4 100.00% 6、经2009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林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09年4月27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曹衍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杨林娜女士、曹衍军先生在未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之前,分别持有的公司股票期权28,000份、168,000份。根据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 》、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公司董事会取消了杨林娜女士、曹衍军先生的股票期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总额变更为1591.80万份。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09年8月26日的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2009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作废的说明”。经过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14元。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行权条件未能达到,则该期对应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公司董事会终止了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当期公司激励对象对应的318.36万份股票期权作废。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09-048。 8、依据公司的《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或派息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1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1、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2,405,197.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含税),派现2.00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301,443,118.20元,按照税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2,405,197.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股本6股转增股本,合计转增301,443,118.00股。”除此之外,公司未实施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上述事实,在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顺利实施后,公司将对公司股权激励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1)依据《激励计划》第九条(一)规定的调整方法,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546.88万股(1273.44万份*[1+1]=2546.88万份)。 2)依据《激励计划》第九条(二)规定的调整方法,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每股24.14元调整为每股11.97元([24.14元/股-0.2元/股]/[1+1]=11.97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为2546.88万股,行权价格为11.97元。公司授予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基准数量如下:本次变更后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变更后股票期权占计划总量的 姓名 (万份) 比例 白懋林 112 4.40% 张文 33.6 1.32% 应广东 112 4.40% 刘泽华 112 4.40% 牛宜美 56 2.20% 陈昭军 56 2.20% 苏秉芬 56 2.20% 李纪飞 56 2.20% 王宗良 56 2.20% 陈文俊 56 2.20% 小计 705.6 27.70% 其他激励 对象 165人 1841.28 72.2954% 合计 2546.88 100.00%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发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