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房地产产业链,加速推进港和新材业务发展,改善其资产结构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港和新材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港和 新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增资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增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3、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对港和新材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11月9日; 注册资金:2000万元,100%由公司出资; 法定代表人:方留平;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建材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服务。 增资前后,港和新材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江苏大港股份 有限公司 2000万元 100% 7000万元 100%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港和新材总资产为 25,101.86 万元,总负债为 22,638.80 万元,净资产为 2,463.06 万元;201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9,154.83 万元,净利润 465.78 万元。(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港和新材总资产为2,197.29万元,总负债为200.00 万元,净资产为1,997.29万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71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房地产产业链,推进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的快速发展, 抢占岸线和腹地资源,加快码头和散装水泥储罐的建设步伐,提升其生产、服务 能力,巩固其行业地位,提高市场占有率,培育公司经济增长点。 2、存在的风险 由于未来相关行业如房地产、建筑等行业景气度的高低存在不确定性;全国 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不确定性;加上市场拓展是否能达到预期要求也存在不确定 性,因而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增资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不确定 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后,将进一步扩大全资子公司港和新材的规模,提升其生产、服务 能力,有利于拓展其业务市场,改善其资产结构,进一步增强其整体实力,提升 其市场竞争能力,巩固并提高港和新材的行业地位,使其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 展,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增长的要求,从而提升本公司整体实力,对公司目 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