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上市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源电器 股票代码: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住 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11号 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1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所持有的东源电器18.26%的股权已经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以十政发[2010]35号《关于同意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协议转让东源电器股权的批复》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作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转让持股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附 表.......................................................................................................12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转让方、投资中心 东源电器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4日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通 过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东源电器18.26%股权转让给南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建先生、孔筱平女士的权益变动 行为 受让方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王建先生、孔筱平女士 南通国投 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系东源电器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东源电器18.26%的股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春桃街11号 法定代表人:王菊芬 注册资本:4,450万元 实收资本:4,45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3000104112 企业类型:集体企业 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对十总镇范围内国家允许的行业投资。 成立日期:2001年2月14日 联系人:王菊芬 联系电话:0513-862688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设主任一名,主任为王菊芬(女,中国国籍,长期居留地南通市通州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投资中心持有东源电器18.26%的股权。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转让持股目的 一、转让目的 本次转让持股的目的是获取投资收益及筹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 二、后续安排 本次转让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东源电器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拥有权益的东源电器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源电器18.26%的股权,是东源电器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东源电器股份。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0年8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建先生、孔筱平女士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东源电器18.26%的股权转让给三名受让人。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与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受让方: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16,891,2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12%; 转让股份性质: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价格:协议签订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东源电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即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170,263,296元;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受让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首付股份转让金的50%,余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生效;其他说明:转让方所转让的东源电器16,891,200股股份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前的所有股东权益(含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二)与自然人王建先生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受让方:王建先生;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5,630,4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4%; 转让股份性质: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价格:协议签订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东源电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即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56,754,432元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受让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首付股份转让金的50%,余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在转让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转让方公章、受让方签署后即生效; 其他说明:转让方所转让的东源电器5,630,400股股份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前的所有股东权益(含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三)与自然人孔筱平女士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受让方:孔筱平女士;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3,179,6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的2.26%; 转让股份性质: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价格:协议签订之日前30个交易日东源电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即每股10.08元,转让金总额为32,050,368元;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受让方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首付股份转让金的50%,余款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在转让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转让方公章、受让方签署后即生效; 其他说明:转让方所转让的东源电器3,179,600股股份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前的所有股东权益(含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东源电器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进行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所持有的东源电器18.26%的股权已经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十政发[2010]35号《关于同意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协议转让东源电器股权的批复》批准。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投资中心持有的东源电器12%股权已经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国资发[2010]59号《关于同意受让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批准。 六、本次股权转让后,投资中心不再持有东源电器股份,将失去对东源电器的控制权。 在本次股权转让前,投资中心已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具体如下: (一)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资本、资产、投资经营及产权管理;投融资咨询、服务。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南通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被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投资中心所持东源电器12%股权的目的是成为东源电器的股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孔筱平女士 身份证号码32062419630216****,住址为江苏省南通市金沙镇通州花苑4号楼107室,目前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任职。其受让投资中心所持东源电器2.26%股权目的是成为东源电器的股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王建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62419621215****,住址为南通市金沙镇华德公寓七号别墅,自由职业。其受让投资中心所持东源电器4%股权目的是成为东源电器的股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东源电器的负债、未解除东源电器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东源电器利益的其他情形。 八、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2009年12月2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自然人孙益源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了其持有的东源电器股份12,668,400股,占东源电器总股本比例为9%,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源电器股份25,701,200股,持股比例18.26%。为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09年12月26日签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披露。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源电器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与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十政发[2010]35号批文; 五、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国资发[2010]59号批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菊芬 签署日期:2010年8月16日 附 表 东源电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南通市 股票简称 东源电器 股票代码 0020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省南通市 中心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否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25,701,200股 比例 持股比例:18.2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25,701,200股 变动比例:18.26%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增持、减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 否 √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是 □ 否 √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菊芬 签署日期: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