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10月19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