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年4月29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细化措施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面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国有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于2010年1月6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 2号》文批准; 2010年1月19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许可受理通知书(091890号),决定对公司申报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材料予以受理。2010年4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091890号)。根据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0年5月17日,由于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尚未全部完成,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2010年6月28日,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部完成,并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生产经营方面 1、重点抓好销售环节。通过落实客户、接单和销售人员的管理措施,切实提高营销质量。 2、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提升设备运行效率;拓展工艺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应用,大胆探索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3、加强成本管理。通过细化理顺投入产出运行体系,切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4、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把新产品开发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项目来做,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