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黑猫股份(00206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5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7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8月4日下午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景德镇市历尧黑猫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景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140565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393,0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770%;参与网络投票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2,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9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志君、孙亦涛律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7,6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99%;反对票1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11%;弃权票1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90%。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邯郸黑猫投资建设16万吨/年新工艺炭黑工程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7,6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99%;反对票1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11%;弃权票1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90%。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邯郸黑猫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8,0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802%;反对票1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11%;弃权票1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8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6,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9%;反对票1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21%;弃权票1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90%。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须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在通过核准后6 个月内择机实施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6,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9%;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3%。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6,3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9%;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3%。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16元/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并同时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发行费用预计为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先后顺序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金
    额 投资额
    1 增资邯郸黑猫,用于新建年产16万吨炭黑 51,993万元 45,000万元
    工程项目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用于项目1
    后的金额,约13,000万元
    合计 - 募集资金净额,约58,0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所需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9、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12%;弃权票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3%。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2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208%;弃权票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07%。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授权内容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意见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并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决定其生效;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事项;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同意《公司章程》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作相应修订,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股权比例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发行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1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25%;弃权票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90%。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1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20%;弃权票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95%。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八)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140,565,919股,表决结果:同意票140,535,7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99.9785%;反对票16,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120%;弃权票1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0095%。
    本项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志君、孙亦涛
    3、结论性意见: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志君、孙亦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10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