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参股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通知称莎普爱思于2010年10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料。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受理该材料,莎普爱思自2010年10月21日开始进入上市辅导期。 目前莎普爱思总股本为4,900万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