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公司三届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根据2010年9月28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候选人发出的会议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3日下午3点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应到13 人, 实到13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