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议案提交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的议案》,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9月8日(星期三)下午1点整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3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3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2010年8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临2010-038《三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0年9月6日17: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0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 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 书面信函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传真:0573-85966983 五、其他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电子邮箱:wyf226@126.com 联系人:吴艳芳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三届二十九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股东参会登记表 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 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议案 提案内容 序号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