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10年11月1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为佛山市仁通贸易有限公司增加2,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佛山市仁通贸易有限公司增加2,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一年。 2010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2010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9,000万元,其中为佛山仁通提供3,000万元担保。 因此,2010年公司为佛山市仁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