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4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0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6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6月25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5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 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院主楼4层 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 黄达林 咨询电话: 010-65749478 传真电话: 010-65749477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