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摘要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