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1月10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利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姜洪源先生、林国华先生、独立董事陈冲先生、卫建国先生、温烨女士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0 年1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制度》详见2011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因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张金群离职,由彭家辉担任公司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