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30日上午11: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迪领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4,050.289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2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迪领先生主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4,050.289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由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