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一点半在东磁大厦九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厉宝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横店东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核了《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