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续贷敞口1,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现累计对外担保数额折人民币共22,381万元(含港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2%。 截至目前,公司只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为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为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2,500万元(其中续贷敞口1,6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提供不超过敞口2,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为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青岛银行胶州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不超过3,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总计不超过敞口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契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被担保人主营财务指标 (1)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100%股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营范围为:电子连接器、电线、线束、精密组件等各类电子器件的生产和销售;汽车电子装置、汽车配套件及配套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许可证经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8,687万元,负债总额为20,828万元,净资产为7,8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6%,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9,436.77万元,实现净利润1,302.0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55%的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营范围为:用于各种家电及其它产品配套的电源线、电线电缆、线束及其它各种电子连接器、电器元件,配件等产品的开发、生产(产品30%外销)。截至2009年12月31日,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595万元,负债总额为8,471万元,净资产为5,1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3%,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4,782.17万元,净利润736.8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3.资信情况 上述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为其担保无风险。同时,本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续贷敞口1,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0年7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18,481万元,连同本次新增并续贷担保等值人民币5,5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折人民币22,3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2%。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