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O九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0年5月26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0,691,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44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6月3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公司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 咨询联系人:潘大可 咨询电话:0757-28399088-316 传真电话:0757-28803001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