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8月16日收到与南美客户EMB公司签订的总金额为1,617.8万美元的订货合同,主要供货产品为数字电视机顶盒。合同约定机顶盒于2010年11月22日之前分批供货,货款将于发货后30日内支付。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自2008年10月份开始向EMB销售机顶盒,2009年度公司向EMB公司销售机顶盒共计309,700,617.54元人民币,EMB公司均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形。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09年度营业总收入5.5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签署本项重大合同不存在失去另一项同类重大合同的可能。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可能存在汇率变动的风险,但由于合同履约期限较短,且公司产品的部分原材料采购以美元计价,汇率风险将有所下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