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技术中心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第30号公告。经审定,公司技术中心获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此认定,公司将可以享受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公司将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公司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本次技术中心的认定体现了公司在研发领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有利于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产品技术开发力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