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0年6月1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公司通过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申请开立票据池,将公司的应收票据质押给该银行,同时向该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有效期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1年。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