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 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宏毅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全文》及其正文; 《 2010 年第三季度全文》见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第三季度正文》见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和2010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或者重大遗漏。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 届选举。本届监事会提名欧阳慧女士、黄坚先生、杨鸿镇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确认: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 式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与另外二名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 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为:监事会主席年津贴20000元人民币(税后);其它监事年津贴10000元人民币(税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有效落实了防止资金占用的长 效机制;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也无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建立和制落实情 况自查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慧女士,中国台湾,现年56岁,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2002年期间,担任欧是室内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2003年至2010年期间担任成霖股份中国卫厨事务业部执行经理及成霖股份采购管理中心经理一职。 欧阳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欧阳明先生为兄妹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黄坚先生,中国国籍,现年41岁,就读于暨南大学会计系。曾任华汸水暧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994年进入本公司,历任财务课长,财务部副经理;2001年至2007年任深圳成霖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及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黄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鸿镇先生 中国台湾 现年43岁 ,毕业于台中商业专科学校 。自1993年至今一直任成霖洁具公司厂长。 杨鸿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