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10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6日(周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25日-2010年1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15:00至2010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 截至2010年11月22日(周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 加网络投票。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继续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0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201052号《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的以2010年11月26日13:30 前授权原件到达本公司的为准)。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5日,8:30 至12:00,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法: 联系人:肖叶萍 凌勤 联系电话:020-28609688;传真:020-28609396 5、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1日 附件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26 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 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045 国光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4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决 议 案 申报价格 序号 0 总议案 100元 1 《关于继续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2.00元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项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 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 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0年11月26日15:00。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 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表决意向 决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一、《关于继续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增加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 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 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