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10年7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7月23日上午9:00-10: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董事长周海昌、副董事长黄锦荣、董事郝旭明、何伟成、郑崖民、韩萍、独立董事陈锦棋、赵必伟、全奋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及的议案》。 为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使信息披露的管理细节更为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相关责任追究也具有追溯性,特修订《信息披露基本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的内容主要是增加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信息披露责任追究的具体责任情形和追究形式,同时,将外部信息使用人纳入内幕知情人的管理范围。(修订后的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www.cninfo.com.cn)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的整改报告》。针对广东监管局2010年6月对公司治理情况、2009年年报情况、信息披露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作现场检查所提出的需改善的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作了认真的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形成了该整改报告。(该整改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