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工业化集成控制固废低温热解生产线”(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继2010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通 发改登记备案【2010】141号)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详见2010 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0-038)后,2010年11月3日公司和上海金匙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与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了关于该项目投资建设有关 事项的《投资协议书》。(南通市通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江 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投资规模:总投资6.5亿元,分三期投入。一期投资规模1.5亿元,注册资本1.5亿元。 (3)项目规划面积约180亩(其中工业用地150亩,生活用地30亩) 2、项目推进计划 (1)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环评与立项 (2)2010年11月5日前完成项目的注册登记 (3)2010年11月20日前土地挂牌公示 (4)2011年1月10日前乙方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 (5)2010年11月28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6)项目一期2011年6月底前竣工投产 (7)全部项目的建设周期三年 3、主要优惠政策 (1)项目用地使用权由乙方通过招挂拍方式取得,并享受甲方相关项目奖励。 (2)乙方项目投产盈利之日起,其缴纳税收属通州滨海新区财政留成部分实行两免三减半的奖励政策 4、双方约定主要内容 (1)乙方项目投资必须达到甲方的投资强度要求,必须达到环保和安全方面的要求。 (2)甲方的综合配套达到“六通一平”,接口至乙方规划红线。如因甲方的 配套未能到位而影响到乙方的开工建设及6月份投产运行的,由甲方承担乙方由 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项目推进计划进行项目建设(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等方面的有关事项由甲方负责协调),否则,甲方将取消予其的优惠政策。 (4)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两年内不开工建设,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二、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重要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0-029),经办理相关的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江苏省南 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了江苏三友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公司”)营业执照。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璞;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循环使用项目、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研发、投资、建设以 及附属产品销售;节能减排环保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该项目的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积极、有序的推进中。公司将根据项目 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的信息披露,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