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7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7月27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房地产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而转让上述股权,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售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房地产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而转让上述股权,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