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11 月 30 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 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应参与表决的 7 名董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汉麻产业投资控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嵊 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汉麻产业投资控投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首次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即 6000 万元,其余出资额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经营范围为汉 麻生物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注册地为嵊州市经济开发区。 嵊州市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内征用土地不超过300 亩,用于汉麻项目发展所需要的用地。 汉麻产业投资控投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采取其他融资渠道解决上述资金需求问题。 鉴于该项目完成尚需很长时间,近期对本公司经营业绩无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