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跃春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