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4 月27 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于2010 年 5 月 19 日上午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汤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34,812,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1%。每项议案均以书面记名方式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 34,217,143 股,同意 670,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关联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 5,384,598 股),单建明先生(持股数28,732,545 股),鲍立先生(持股数25,000 股)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8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 200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独立董事2009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0 年4 月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刘志华、金春燕出具的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