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2.6亿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10月22日。(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0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