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9:30在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5,879,410股,占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公司总股本265,274,356股的58.761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1,593,046股,占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公司总股本265,274,356股的57.145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86,364 股,占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22日公司总股本265,274,356股的1.615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按照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限延长一年》的议案 该议案的投票情况: 同意票154,86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72%; 反对票76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5%; 弃权票24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卢旺盛律师、吴清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数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