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1月26日下午13时整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颖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以及下属分、子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