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8月25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孙为民、金明、孟祥胜、任峻先生作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沈坤荣、孙剑平、戴新民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关联董事孙为民、金明、孟祥胜、任峻先生作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为民、金明、孟祥胜、任峻先生作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权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对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和补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再提供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金明先生作为香港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审议该议案时未行使表决权。 具体详见公司2010-036号《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8月26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