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再春先生于2010年 9月1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7%)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质押贷款。详情请见2010年9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2010年11月18日,李再春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800万股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本次解除质押后,李再春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仍有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 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质押。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