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研究,全体监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暂时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且公司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