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12月 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九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为:原药品销售公司分成药品销售一 公司、药品销售二公司、市场部和服务信用部;将原外联部职能归并入总经办,撤销外联部,成立新的总经办;考虑到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成立工程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 0 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