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0年4月19日至2010年10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0016)。 2010年10月19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六个月的期限已到,本公司已按承诺归还了上述款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满足了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9.23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